工作很久突然被無理由解僱?沒有事先通知就辭退你?
這時候是可以跟公司申請資遣費以及預告工資的!
千萬不要無視自己的權益~
但當遇到公司堅持不給時,只能透過政府機構介入啦~
重點:受僱 之後發現,公司沒有提供勞健保 可以提出訴求!
別被僱主騙了!到時候要申請資遣費才有保障(自身經驗)
調解機構名稱
台北市政府勞動局
地點: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
服務:免費律師咨詢服務、安排調解時間及地點(包含發函通知僱主)
如果對法律不太了解的部分,可以請他們幫你安排免費的律師咨詢。
把你的狀況及訴求告訴他們,然後律師會幫你做評估!
如果咨詢完,覺得沒什麼問題之後,就可以填寫申請單,交給櫃檯,就可以等待調解通知啦~
大概2~3個禮拜,他們會寄送通知單給你和僱主。
調解流程
你可以得到的補償有什麼?
例如: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勞退、勞保(公司性質不同也會影響補償項目)
確認公司類型
例如:員工人數、公司類型等等都會影響到申請項目
例子一:員工人數少於5人 屬於不強制勞保
例子二:假設任職於公寓大樓員工,此網址可以查詢公寓大樓負責人為管理委員會還是為管理負責人,對於勞退有影響,兩者有差異:
https://tccmoapply.dba.tcg.gov.tw/tccmoapply/maliapp/asp/othofcqry100.do?node=20181022092155704001
------確認完公司相關規定後,就可以開始計算金額了,不確定的部分,可以等到律師資訊時詢問。--------
計算你的年資是幾年(假設為n年)
- 資遣費計算方式
舊制: 94年7月1日前已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,「選擇繼續適用舊制」或「選擇適用新制,保留舊制年資」者,n*月薪,年資無限制,月薪以最近6個月的薪水平均為標準。例如:小蓮最近6個月的薪水平均為30000元,年資13年,她最後金額為13*30,000=390,000元
新制:94年7月1日後任職同一事業單位,n/2*月薪,限制:最高可獲得6個月的資遣費,月薪以最近6個月的薪水平均為標準。例如:小蓮最近6個月的薪水平均為30000元,年資13年,她就可以獲得13/2=6.5年,但最多6個月,所以最後金額為6*30,000=180,000元
更詳細請參考: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28162/28540/28564/
- 預告工資計算方式
這個項目也和年資有關喲!如果沒有在期間內通知,這一筆錢你也可以拿到哦
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,於10日前預告
1年以上3年未滿者,於20日前預告
3年以上者,於30日前預告
更詳細請參考: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28162/28296/28340/28342/28348/47070/post
填寫調解申請表(個人&團體)
個人調解申請表
註解: 表中第4點有“勞資爭議發生經過略述“
建議寫清楚任職時間、離職時間、被通知解僱時間,要求的項目及金額即可,
不需要過多描述過程,不會對調解結果有影響。
多人申請表
多人申請書可能還需要填其他資料
建議先咨詢服務櫃檯,其他相關文件更詳細可以參考勞資調整爭議
資料取自:台北市政府市民大平台
~~~僱主收到調解單會遇到一個狀況~~~~
僱主私下找你調解
(大部分都是知道他們理虧啦)
要不要去取決你自己!如果性格容易被說服、心軟的人,不建議私下和解XD
如果決定要去!!最重要的就是 想清楚“自己的最低要求”是什麼??
例如:根據法律計算可以拿20萬,你最低要拿到9成!!
因為調解雙方對要有所讓步,都不退讓的話,就只能打官司了!
那請三思這個金額,一旦說出口就很難再往上加啦!
(我們家人結束後還在後悔金額說太低,只能說人會貪心啊哈哈!)
正式調解
- 實際調解和想象中不太一樣
調解人不會一 一對照法條是否正確、金額是否正確、訴求是否合理
都是以你申請單上的總金額作為談判金額!!直接問僱主願意付多少!(超簡單粗暴 直接快速XD)
但.......別忘了你的僱主不是笨蛋 他們一定會看你的訴求是否符合法律(我們當時提出來的一個項目就被打槍了QQ)
所以調解前要做足功課!!像是有利的法規、證據請準備妥當!
- 賠償金額的拉鋸戰
調解人會先確認好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,雙方是否能夠接受。
接著詢問雙方理想中的金額為何?
簡單來說就是 僱主願意給多少??勞方想要多少??
--------------自身經驗分享----------------
當時調解時,我們雙方談判金額差距太大
所以調解人就先請我們在外稍等,他先和僱主溝通看看,再來換我們單獨進去,就這樣一來一往,金額雙方都可以接受了!!
我真是不由得感歎,這個調解人真的很厲害!!
雖然看評論上說調解人會幫著某方,但是這次調解下來我發現不會,
他就是很單純的確認雙方可接受的金額下去談,不會還要聽雙方辯解有的沒的
達成協議 簽署文件 / 調解不成進入訴訟
- 僱主需在約定時間匯款
- 勞方不得再有任何異議 或要求更高賠償
總結
- 要做足功課!!
法規、證據通通查找清楚 賠償金額算清楚
- 調解金額盡量不要一下讓步太多
在一開始絕對不能降價太多,態度要強硬!!
主張一毛都不少 不能太輕易讓步
不然僱主會一直“砍價”
- 切勿貪心
當然有一種人是絕對不讓步
寧願打官司 賠償金額也絕對不能少
這時候 肥仔只能和你說 如果只為了多一兩萬塊的賠償金 打很久的官司不值得
見好就收!!畢竟很多事情不可能都那麼完美!!
通常僱主會怕的 並不是你會和他打官司
而是談判破裂後 會被一系列的勞檢....
可能沒誠實報稅 、員工過度加班或是沒勞保的相關事件全部被挖出來...
如果你是勞工 記得以上提到的論點
維護自己的權益!!年資夠久的朋友們,就算走上官司這條路,也許划算的。(當然中途要花掉的成本很難計算....)
年資很輕的朋友 真的要打官司就沒必要了,所以金額部分大家斟酌看看!!
以上是我的心得分享~~多看看相關法律對調解也十分有幫助喲~有其他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~~